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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他在我带着孩子的时候就打我,打我两三回了,在我做月子里,打我,在孩子两三个月的时候往后总是找我茬还有他妈。结婚一年打我十多回了。我受不了了,每一块次打我之后,给我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现在我想离婚,我的财礼是6万,怎么办,我受够了。每次打我之后都向我的妈妈说以后不打了。可一次比一次严重,打的打我最严重的时候是把我打的胳膊打成肌肉伤拉,我受不了了我生孩子的时候剖腹产肚子上都是任辰纹还有长长伤疤,我想为我自己讨个说法

离婚 2012-06-04 15:36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你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你好,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你好,你们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至于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要部分返还。
  • 你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 你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 可以诉讼解决同居关系,请求损害赔偿,追究刑事责任。
  • 1994年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结婚登记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两人分开就可以,不用办理离婚手续。 彩礼应该归还。
  • 没有领取结婚证无需离婚。孩子不满二周岁的话由女方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由于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法律不保护你们的婚姻。离开即可。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你们是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孩子不满二周岁的话,一般由女方抚养,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属于同居关系,彩礼需要返还。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话彩礼应该返还。
  • 属于同居关系,彩礼需要返还,建议及时进行婚姻登记。
  • 您好: 您可以要求离婚,男方有过错,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你没有结婚,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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