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几年为什么不能公告作废未收缴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机动车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撤销机动车登记。此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机动车驾驶许可1。 因此,未收缴的证件不能公告作废的原因是为了防止这些证件被再次用于非法活动。同时,禁止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是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我问得就是这个

其他 2024-05-04 14: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违背了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取得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拿驾驶证为例,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几年为什么不能公告作废未收缴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