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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摄影作品在未被通告的情况下被擅自署名并被用于报刊

其他 2024-05-12 22:4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联系报刊的出版单位,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你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稿费、版税等。
  • 如果有证据证明涉及著作权侵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 你好,向知识产权局具体咨询。
  • 你好,详细沟通你提出的问题
  • 起诉法院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 如果摄影作品被侵犯署名权,您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您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侵权方的获利情况来计算。如果难以计算,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您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如果摄影作品被擅自署名并用于报刊,首先,你可以收集证据,如作品原件、发表记录、署名情况等,证明你的著作权。其次,可以尝试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考虑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等权利,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 除了起诉,维护摄影作品著作权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和仲裁等方式。和解是双方直接协商解决方案;调解则是请第三方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则需要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这些方式各有特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途径。
  • 报刊对这个事情怎么说,署名的人你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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