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司确实没有资金或者其他可执行财产来偿还债务,法院将会采取以下措施:
1.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法院可以查封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车辆或其他固定资产,以及公司的股份、债权和其他财产权益。
2. 拍卖财产: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法院可以组织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3. 中止执行:如果经过调查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程序。这意味着执行行动暂时停止,但债权人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
4. 恢复执行:当债权人或法院发现公司有新的财产或资金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追讨债务。
5. 信用惩戒: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其信用评级,限制高消费、融资、招投标等经济活动。
6. 关注公司动态:债权人应持续关注被执行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产变动,一旦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及时向法院报告。
7. 和解协商:债权人和债务公司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和解协商,探讨分期偿还、以物抵债等解决方案。
8. 终结执行: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公司确实无力偿还且无任何财产可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但这通常是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之后的最后手段。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债权人保持与执行法官的密切沟通,及时提供被执行公司的财产线索,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以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