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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去世了,他在南宁和广州在不同时期都交有社保,现在我想退他个人缴纳的部分,该怎么办理?

其他 2024-05-16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保费可以全部退回,有丧葬费。
    死后没有什么赔偿,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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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社保纠纷可以先向当地负责征收的地税部门举报。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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