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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没牌电车处罚吗

行政处罚 2024-05-18 11: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服交警处罚,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警的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警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各地处罚标准不同。以交警实际处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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