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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为女儿买房,只写女儿名字,怎样才能避免离婚时男方分割房产

离婚 2012-07-11 17:39 人浏览
共2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只写女儿名字就可以了。
  • 写婚内财产约定,或公证均可。
  • 可以约定财产
  •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房产就属女儿一个人所有。
  • 1、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女儿的名字,房屋即归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最好能证明男方同意为女儿购买房屋,因为买房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能擅自处分,否则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 您好: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女儿的名字,房屋即归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购房后房产证登记为女儿的名字,则房产属于女儿所有,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购房方虽然由女方支付,但根据婚姻法规定此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建议:为避免纠纷,建议由男女双方共同与女儿签订赠与协议,明确由双方将购房款赠与给女儿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需要保存好相关付款凭凭证。
  • 你好,既然已写了女儿的名字那房产属于女儿的,你们都无权分割房产
  • 您好,可明确是父母为女儿购房,赠与其个人,也可以进行财产公证
  • 既然是女儿的名字,那就是孩子的,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 女儿名下的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详情可来电咨询。
  • 房子只写你女儿的名字的话,房子就是你女儿自己的财产。可以避免。
  • 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女儿的名字,房屋即归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里有个问题,最好能证明男方同意为女儿购买房屋,因为买房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能擅自处分,否则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 如果只有女儿名字,那么属于对女儿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此种情况下,该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 你好,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 夫妻之间可以约定财产
  • 你好,婚后父母出资为女儿买房,且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的话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 要看具体情况,建义来电详谈
  • 你好,如卖房男方未支付房款,可以立协议写明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不可以分割,并公证协议有法律效率。
  • 您好: 这种情况房产属女儿一个人所有。
  • 您好:如果房产证写的是女儿的名字,房屋即归女儿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里有个问题,最好能证明男方同意为女儿购买房屋,因为买房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能擅自处分,否则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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