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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报案后被派出所作所案案例,公开宣传,对被害选成生活的困扰,隐私名誉受损?

名誉毁谤 2024-05-27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如果受害人认为派出所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异议,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如果派出所拒绝改正,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派出所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如果受害人认为派出所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对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 你可依法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 可以按照民法典相关法律依据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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