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成都相关法规

土地纠纷 2024-05-26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初始登记后发生的变更。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