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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下午14点33分,22秒,在大同到太原高速上,朔州路段,遭遇到一辆白色房车,恶意别道,差点出了危害生命安全的大事故,我有行车记录仪,请问可以起诉那辆车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27 07: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车撞起诉肇事者的方式:被车撞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撞人者居住地或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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