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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放假6个月了,于4月18日接我们主管的消息说22-28日到公司培训,军训。这个通知不是人事发的,也没盖章,我当时在准备二建考试。所以就没去打卡。但是同事们于23-24号去了劳动局,而且劳动局与公司调解了这个事说以后不用打卡了。29号我就接到公司于旷工为由的解除劳动合同书。这个情况我去劳动局仲裁有用吗。

劳动仲裁 2024-06-07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如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再考虑起诉。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收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如通知、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阐述情况与诉求。等待仲裁委受理并安排庭审,根据裁决结果采取相应行动。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充分证据,若无合理解释,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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