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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3日入职公司,填了入职登记表(登记表在公司,本人拿不到)3月13日到7月底都在公司工作,有交工伤保险记录。是不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4年8月份却给签劳务派遣合同,本人也签了,2014年8月到2024年6月,其中变换三家劳务公司,2024年6月7日,劳务公司合同到期,我向单位提出不再签劳务公司。要求签正式劳动合同,其中证据有工作牌,工资流水银行APP(2014年3月到2022年6月不是劳务公司的流水)买房贷款在公司人事部的收入证明(在银行贷款还在还),公司发的十年服务荣誉证。这些可以佐证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 2024-06-11 1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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