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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16年一18年,3人一起做工地,21年签了结算单,其中一人是他接了工地多是二包的,款都是有他收的,款有了他用到别工地去了,22年付了一小点,23年也付了一小点,怎么办

讨薪 2024-06-20 1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地款项被挪用,可投诉或起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若款项被挪用且未得到妥善处理,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的风险,甚至影响工地正常运营和工人权益。
  • 针对该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诉讼。选择投诉可快速得到行政部门的介入处理,而选择诉讼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和紧迫性来决定。
  • 未签劳动合同款项被挪用,建议采取法律手段。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及赔偿金;或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被挪用的款项及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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