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是国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经营遇到极大困难,2009年单位与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为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未给职工经济补偿。当时单位还与职工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待单位有支付能力时再补发经济补偿金。现在我单位预给职工补发经济补偿金,但是职工又提出单位应该给他们缴纳其它保险如:工作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单位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已经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再补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是否还应承担其它保险的费用?

其他 2012-06-23 08: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