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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有证据,可视为重婚吗,离婚小孩和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 2009-08-04 2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是重婚,但也属于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您可以就此直接向法院起诉。 关于子女,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关于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如无特殊情况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的分割原则通常是均分。
  • 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是重婚。离婚财产对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如果是以夫妻关系进行你同居的话就是重婚如果是偶尔发生男女关系的话一般不能视为重婚,但是在离婚时法官的判决会对你有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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