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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路带了两个人去郑州,我的车是9座,收了100元好处费!结果被运管查到,被定非法营运!

行政处罚 2024-06-23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顺路带人是否算非法营运,要看是否收钱。只要收了钱,都属于非法运营。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你好,可申请行政复议
  • 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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