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06年工伤十级,现在是否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时是总合保险

工伤索赔 2024-06-28 11:24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如果你现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是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参照你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了解详细的政策和标准。
  • 嗯,你这个可以到时候到我们律所这边来。我们见面和你详细了解一下情况,然后看怎么回事,有没有补偿。
  •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工伤距离现在十多年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法院那边不受理
  • 没有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你好,你是让单位补偿,还是保险公司赔?
  • 你好,你这边具体怎么回事
  • 你好 您的问题处理好了吗
  • 您好,您看可以沟通一下吗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等待劳动合同终止,二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的个人情况和职业规划。若计划继续在当前单位工作,可等待合同终止;若考虑换工作,可主动解除合同。
  • 可以享受补助金。操作如下:
    1. 若劳动合同到期或准备离职,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提供工伤鉴定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3. 等待审核,一旦通过,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遇到阻碍,可寻求法律援助或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 您有权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时,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若未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 时间太久了一般不能再申请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