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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6年工伤十级,现在是否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时是总合保险

工伤索赔 2024-06-27 15:06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如果你现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是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参照你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了解详细的政策和标准。
  • 您好,2006年的工伤,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多年了,已经过了诉讼是失效了
  • 你好,能把具体情况说明一下吗?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这个是没有的哦,你们是在哪里,2006年
  • 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离职时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你好,你现在想怎么去解决呢
  • 你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 您好,案件现在解决了吗?
  • 工伤是有医疗补助金的
  • 工伤十级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时,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工伤职工可获得七个月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若劳动合同结束,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不及时申领,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 对于工伤十级的职工,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包括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选择申领方式时,应确保已参加工伤保险并符合领取条件,同时考虑劳动合同状态及个人职业规划,以最大化保障个人权益。
  • 工伤十级可享医疗补助金。操作如下:1. 确保已参加工伤保险;2. 劳动合同终止或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时,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书、劳动合同等;4. 等待审核,一旦通过即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时间太久了一般不能再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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