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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是这样子,我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50万,然后法院也判了,但是甲公司还没去执行,,,同时,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140万,也是在我公司做的工程款,现在甲公司没钱还给乙公司,乙公司就去法院告,已经判了,并且去执行局执行,,,,现在乙公司请求法院出文给我公司说钱必须打到指定的法院户头上,,请问法院这样要求合理吗?

讨薪 2024-06-27 19: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合理的要求是可以的。有待深入研究
  • 具体的法律意见可以找律师沟通。
  • 针对公司欠款问题,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有:1. 双方协商分期支付;2. 协商以劳务方式偿还;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如对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双方关系及合作前景等综合考虑。协商方式更灵活,强制执行则更具法律效力。
  • 合理。具体操作:1. 若选择协商,应明确分期支付金额、时间和方式,或确定以何种劳务进行偿还;2. 若选择强制执行,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裁定后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确保债权实现。在整个过程中,应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双方权益。
  • 法院的要求是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包括要求将款项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以确保判决的执行和债权的实现。如不及时配合法院执行,可能会导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如被强制执行或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
  • 你好,法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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