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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人在南京雨花台的,请问故意辱骂他人的外表是否违法?

名誉毁谤 2024-06-29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违法行为,原因如下:
    1、这是侮辱他人,轻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者要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骂人违法,严重的构成犯罪。可处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中规定了名誉权,侮辱他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的影响的,是有可能承当刑事责任的或者是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 法律分析:当面辱骂他人违法。当众或在公共场合辱骂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用污秽的语言当众辱骂他人的话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未进行报警或者对辱骂人进行起诉的话,一般就对其不进行追究责任,但是如果对方选择报警或者是直接向检察院和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和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受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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