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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单位没签合同,61岁了了,下班途中,车祸,销户,单位是个工地,在工地做单位人态度强硬,不赔偿保安!这个和单位有关系吗?现在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6-30 11: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61 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在劳务关系下,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单位通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车祸不是死者主要责任,且单位在管理或设施等方面存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或加重了损害后果,那么可以根据过错程度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单位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 可以主张 工伤赔偿。不承担事故 主要责任
  • 下班途中车祸可能与单位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负责救治并可能需支付工伤待遇。若单位态度强硬不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否则可能面临无法获得应得赔偿的风险。
  • 从法律角度看,处理方式包括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协商是首选,快速且成本低;如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仲裁不满意,可提起诉讼。
  • 若发生工伤,应先救治伤者。然后收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不配合,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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