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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想问一下,男方是乐平的,我是吉安的,我们分居七八年了,起诉离婚可以在我们当地法院吗?

起诉离婚 2024-07-01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携带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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