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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给公司担任法人(挂名)期间签过贷款合同并签有连带责任书(期限三年),第二年就辞去法人职务了,银行就此笔贷款与新法人重新签订了。但是现在银行称此笔贷款是展期,所以我们依然付有担保连带责任。问,脱保有希望吗?如果证明自身无责,有相关法律条规和案例吗?

抵押担保 2024-07-01 15: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担任挂名法人代表期间签署了贷款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在辞去法人代表职务后,仍然可能需要对该贷款承担担保责任。贷款延期还款其实就是贷款展期,需要签订贷款展期合同,虽说是原借款合同期限的延长,不会产生新的债权关系,但同样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那么原来的担保人就还有责任的。要是未获得担保人同意,但是在担保合同中事先有约定贷款展期不需征得担保人同意,贷款延期后担保人也是还有责任的;没有约定,担保人可能就没有责任了。 如果想要脱保,需要证明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证明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此外,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担任法人代表期间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可能会对脱保有一定的帮助。具体是否能够脱保,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需要咨询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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