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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买了一个小电器。如果是三无产品呢怎么办,本人在彭水地区

消费者维权 2024-07-05 0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积极与商家沟通,解决问题;
    然后,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不了。那么,只能打12315或者12345市长热线。接着,行政部门会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基层处理部门。
    一般就是基层工商部门或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他们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
    如果协商成功,消费者的诉求将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如果不成功,行政部门会出具一份协商不成功的见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法律分析: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家需要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所以一旦发现购买的家用电器等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积极找商家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法律分析:可以在官方客服界面进行投诉或者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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