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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1997年结婚,结婚后我把户口迁到男方所在地(我们俩人是跨省婚姻),婚后他经常对我打骂,且好吃懒做,但为了孩子(现7岁)我一直忍着,2007年3月我迫于生计带丈夫及孩子来我出生地所在城市打工,但3个月后,我丈夫在我和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下一纸条不辞而别,到现在快3年了对我们娘儿俩不闻不问,我独自带着孩子艰难度日,请问我户口不在打工地,能否在打工地起诉离婚?如果能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09-08-07 23: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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