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有一个刑事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有一个亲戚之前之前被熟人拉去买车,熟人开了一个车行,还有另外两个合伙人,这个车行是山西万商集团之下的,做团购车,是以顾客的名义大批量订车,这样车的价格比较便宜一点,等车到了之后顾客可以选择要车或者把买车钱返回再返给客户一点利息,我这个亲戚呢经过熟人介绍买了车想收取一点利息,然后这个熟人就想让我这个亲戚拉取更多的客户,答应给他返点,未对外,宣传过,在2019年只告诉了几个朋友,几个朋友因为想获得返利期间多次做这个项目一共投了两百多万,我这个亲戚一共获得返点三十多万,2021年万商集团法人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然后这几个朋友两百多万扔进去了,现在的情况是车行三个合伙人也要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要被判刑,这三个人想要追究我亲戚以及另外两个人的责任,获得最底下客户的谅解书,这三个人一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多万,我这个亲戚一个人占两百多万,然后我这个亲戚也咨询过几个律师,说只要返点还给客户获得客户的谅解书就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警侦说我这个亲戚是有责任的,所以我想咨询您一下我这个亲戚是否有刑事责任,有刑事责任是否能通过一些方式化解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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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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