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工单位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或工作条件时,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并且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被派遣劳动者,以征求其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店铺撤店属于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而职位从销售领班降为普通员工以及休假减少则构成了工作条件的改变。这些变更应当遵循上述原则,需要得到您的同意。如果公司单方面做出这些变更,且未得到您的同意,您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诉,要求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