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房屋因拆旧建新被国土局认定为水田,而您认为旧房子在1992年建成,且有证件、手续齐全,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 核实认定依据:首先,了解国土局认定您家房屋为水田的具体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测绘资料、历史档案等。明确国土局的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对您家房屋历史状况、土地性质、使用情况等事实的误解或误判。
2. 收集证据:整理并收集与您家房屋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1992年建成房屋的原始证件(如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建房审批手续等);
- 旧房屋拆除前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 拆旧建新的审批手续、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文件;
- 与拆旧建新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
- 与邻居、村集体、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证明房屋历史沿革及土地性质。
3. 沟通协商:携带上述证据材料,与国土局进行沟通,详细解释您家房屋的历史情况、拆旧建新的合法性以及土地性质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土局重新审查并纠正对您家房屋性质的错误认定。
4.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与国土局沟通无果,您有权依据《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向作出认定的国土局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详细阐述事实理由,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请求撤销或变更国土局的错误认定。
5.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超过行政复议期限未得到回复,您还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或变更国土局的错误认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建议您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您更有效地收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参与沟通协商、代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提高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