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公司原定87000元人民币为我方打造全屋整装作为该公司的样板房,对方公司称总共材料费为145435.6元人民币,与其签约样板房合同可享优惠,87000元人民币即可,材料费补贴50000元人民币,后续只发货吊顶和墙板,对方公司称补贴已经用在这些材料上,需要我方支付剩余材料金额的百分之六十,剩余材料金额的百分之四十从已支付的87000元人民币里扣去,合同期过后未扣完的87000元人民币剩余金额归对方公司所有。许多材料费用也是高于市场价,但材料并未标明品牌模棱两可,有以次充好的嫌疑。原定87000元人民币为我方打造一间样板房,现发货不全,多收费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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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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