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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到18岁的未成年人甲和受害者在同一家餐厅打工,在店内发生口角冲突后,下班后甲叫朋友一个人过来吓唬受害者,并未教唆他打人。结果朋友带来得朋友乙(未满16周岁,甲并不认识)在无任何人授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受害者的头打破了,头部破皮缝针(轻微伤),公安机关没抓到乙,调解时让甲和餐厅赔

损害赔偿 2024-07-27 2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现在你代表谁要问什么问题呢
    【追问】调解时让甲和餐厅赔偿全部责任,合法吗?甲与餐厅同受害者签了调解协议书, 并且赔偿受害者后,还可以另外追究乙的责任吗?调解书未提及乙方,只写了因为甲方和受害者在店内发生纠纷,导致受害者头部受伤
    【回答】那要看有没有录像证明是乙殴打的,如果有证据且能找到乙的个人身份信息及其父母身份信息,才能主张让乙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追问】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了,如果目前我手上只有报警回执单,和赔偿书,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回答】那证据不太够的,乙不承认的话就很难判决乙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 需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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