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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家孩子在初一上学,被初三的一个孩子胁迫抢劫现金1800元,而且这个孩子胁迫其他孩子也比较多,涉及到十几个班,朋友特痛苦,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2-06-16 16:0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建议首先通过学校领导和老师解决,如不能奏效,尽早报案。
  •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 报警处理,
  • 你好: 第一,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也就是说初三的那个抢劫的孩子如果达到14周岁就应负刑事责任。 第二,建议赶紧报警。
  •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可以争取非监禁刑辩护。。
  • 初三的孩子只要超过14周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如果不到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还要看后果如何。
  • 不知具体的年龄是多少?也不知具体的案情,是已报案还是只是父母知道!但可以明确的,14周岁以下是免除刑罚的。受胁迫亦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依据。希望能够帮到你!如有更为具体的需求,可以进一步咨询。
  • 如果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已满14周岁,能够证明是胁迫的话,有可能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具体需要了解详细案情
  • 1.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5年12月12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解释已于2006年1月23日生效,成为指导我国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依据。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初一的孩子应该没有到14周岁吧!如果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已满14周岁,能够证明是胁迫的话,有可能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具体需要了解详细案情,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孩子,了解案件真实情况!
  • 初三的孩子只要超过14周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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