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算。按照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
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紧急情况下,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