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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表妹今年去武汉私人饭店打工,休假期间出去喝酒把自己烫伤,当时责任书是休假期间责任与店无关。所以自费在社区小医院就诊,后来回家一个月后伤口愈合没好,在陈仓医院住院,现在医生以工伤理由,拒绝开医保报销凭证。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8-02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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