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在您的案例中,对方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起诉您并试图撤销您的房产证。这意味着对方认为颁发给您房产证的行政机关(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即颁发房产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希望通过行政复议程序予以纠正。
面对对方的行政复议申请,您应积极参与,以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1. 了解行政复议程序:
-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了解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受理机关、审理程序、期限、决定类型等基本知识。
- 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获取专业意见和指导,了解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
2. 提交答辩意见:
- 如果收到复议通知后:在收到行政复议机关送达的复议申请副本及复议通知书后,按照规定期限(一般为1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 陈述事实和理由:详细阐述您取得房产证的合法依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申请材料等,反驳对方的主张,证明颁发房产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
- 提供证据材料:提交与房产证颁发相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申请材料、房产证原件等,以支持您的答辩意见。
3. 参加复议听证:
- 如复议机关组织听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听证会,陈述意见、回答询问、质证证据。
- 准备听证材料:提前准备听证发言稿、证据清单、质证意见等材料,确保听证过程有序、高效。
4. 申请复议调解:
- 如双方有调解意愿:在复议过程中,可向复议机关提出调解申请,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复议决定对您的房产证产生不利影响。
- 达成调解协议:如调解成功,应与对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提交复议机关审查确认。复议机关将根据调解协议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