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上海街边穿青蛙玩偶服卖青蛙玩偶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该条例第21条规定,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不过,条例也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规定业态和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活动。
对于“卖崽青蛙”这样的情况,当地城管一般会采取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方式。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通常提倡免于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并且,未成年人可能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应对能力,在进行此类活动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总之,“卖崽青蛙”的经营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创意和趣味性,但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想要从事类似的经营活动,可以了解当地政府划定的特定区域和规定的时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社会、家庭和学校等方面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引导,保障其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