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现在的公司属于第三公司签署派发过来,而实际的劳务关系是我与该公司。目前第三方公司与公司取消了代理签合同,这个项,
然后我们需要跟第三方公司辞职,与现有公司重签,
然后这是这里面有个问题,我现在属于产假期间现在公司给我的产假工资是本市最低薪资,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应该是不低于7000。这不符合深圳当地的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现在变更法公司主体会不会影响,产假工资协商不和。到时候跟公司进行仲裁
第2个问题,这样变更主体对我们来说有什么影响吗?
第3个问题,那这样子变更主体有哪些我们需要注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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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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