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分点简要呈现问题在不同情况下不同处理方式的具体操作如下:
1. **自愿婚检情况**:
- 双方共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 根据检查结果,了解双方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进一步咨询和治疗。
- 携带婚检报告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 **直接登记情况**:
- 台湾居民准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等证件。
- 内地居民准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
- 双方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 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