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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在网签面签时加我名字

房产纠纷 2024-08-16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角度看,加名后产权的划分通常基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上的记载。若房产证上已注明双方共有,则视为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产权。若未明确比例,一般视为等份共有。产权的具体划分还需参考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
  • 银行同意办理赠与公证主要是为了确保贷款合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为房产加名涉及到产权变更,这可能对原贷款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完成登记。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了房产变更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因此银行作为贷款方,有权要求确保变更不会损害其利益,故需同意办理赠与公证以确保贷款合同的有效性。
  • 如果银行不同意加名,解决方案可包括:1. 协商解决方案,如与银行沟通调整贷款条件或重新签订贷款合同;2. 考虑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以减轻银行对风险的担忧;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探讨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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