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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吵架把我气的肚子疼 我是孕妇

其他 2024-08-17 2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作为孕妇,在电话争吵中受到刺激导致身体不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若对方的行为被认定存在过错且直接导致您的人身损害,您完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在内的合理赔偿。请保留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 除了医疗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身体不适可能导致的收入减少。具体赔偿项目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确定。
  • 若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收集证据,如通话记录、医疗证明等;其次,咨询律师评估案件;再决定是否起诉,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法院;最后,参与庭审并等待判决。注意,法律程序可能复杂且耗时,需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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