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师:你好!我于2024年1月某日看到老年健康报上刊登一广告:中老年人无需拔牙,无需手术,即可大口吃肉的广告后我于1月26日前往该口腔医院门诊进行咨询,他们接待了我,并拍片捡查后回复我可以不需要拔牙,(因本人有心脏按装支架,糖尿病,高血压)不易拔牙。我确认不拔牙后医院要我交纳3万7干元。然而在治疗过程中于4月28日医院通知我去医院告知我:我的主治医师因身体原因回老家了,要另请医生给我治疗,并告知我你下面几颗牙要拔牙,我当时就有点晕了。原先捡查时确定无需拔牙,我才付款的,你当时说需拔牙我也不可能付3万7干元。我的理由有三点:1,广告虑假。2,擅自调换主治医师。3,擅自改变医疗方案。现在医院要给我退一部钱,(因上面是假牙已做好,医院认为只退下面的牙钱)。我认为医院有欺骗行为,我花3万7干元是不拔牙的情况下认定的方案。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您看我的诉求合理吗?谢谢!
损害赔偿
2024-08-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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