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打掉孩子(即终止妊娠)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是孕妇的个人权利,但需遵循一定的法律和伦理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九条,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如果非基于上述情形而单纯因个人意愿终止妊娠,虽然不直接触犯法律,但应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同时,也需考虑可能的心理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