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警校政审时,以下情形为不合格: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未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开出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未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