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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结婚证,我妻子以经离家出走快十年了,我现在要离婚,妻子户口是吉林长春的,一直联系不上她,我当地法院有管辖权吗?可以受理吗

其他 2024-08-21 1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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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
    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你好,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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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结婚证,我妻子以经离家出走快十年了我当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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