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官司可以调取房管局过户材料
当事人可以依法调取或者向法院申请调取房屋来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的材料、房屋产权凭证、共有房产形成的证明、纳税票据等房产官司证据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