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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职,填了员工信息,交了500块钱,但没签订入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500块钱嘛?

劳动纠纷 2024-08-22 10: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办理入职过程中不应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您交的这 500 元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退还。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退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般这种情况还是应当返还的,遇到套路的话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
  • 你好。交的款用途是什么呢
  • 可以。若公司同意退还,直接办理退款手续;若拒绝,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提供交纳保证金的证据,等待官方处理并退还款项。
  • 可以要求退还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因此交纳保证金是违法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同时影响员工权益。
  • 常见处理方式有:1. 直接向公司要求退还;2. 寻求公安机关或劳动行政部门帮助。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与公司的沟通和公司的反应,如公司拒绝退还,可寻求官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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