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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因辞职问题和老板争吵就离开工厂了,请问可以拿到工资吗?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和同事下午时间在工厂打地主,被老板看到,今天被扣100元,在6月6号我已向工厂写好了辞职书,我因扣钱不服和老板吵了,我说明天不上班让工厂结算工资,老板不同意.那工厂没有一点规矩,他老板也不讲理.五月的五一节假都没放.我们也照常上班,也没听说有补贴.我这样能否拿到工资?

其他 2012-06-19 13:3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工资可以拿到,节假日加班应该加倍支付工资。
  • 工资要支付的
  • 工资可以拿到,节假日加班应该加倍支付工资。
  • 可以拿到工资
  • 你好,单位应当结清员工工资。
  •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不发节假日的工资、补休的工资,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法定的加班费,法定假日应当支付三倍,休息日支付双倍,同时已经迟延支付还可以要求迟延支付的赔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拿到工资。
  • 可以的,如可老板拒绝支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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