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学校无权以未提供实习证明为由拒绝颁发毕业证,除非实习是教育计划中的必要环节且有明确规定。如实习非必需,应沟通解决;若沟通无果,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分析】
根据教育法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不得附加非教育性质的条件。如果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中的一部分,并且明确规定了实习证明是毕业的条件之一,那么学校有权要求学生提供。但如果实习并非教学计划所必需,或学校未明确告知此要求,则学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颁发毕业证。
【严重现象】
若学校坚持不合理要求,且经多次沟通无果,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应视为问题严重,需及时寻求教育主管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