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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本月停产实际上是倒闭但是为了躲避银行贷款只留公司名称无生产员工给安排与原企业不相符的工作岗位我们员工不予接受请问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解决

合伙企业 2012-06-17 1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1】按照规定有权利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标准支付; 【3】若有拖欠工资也可以要求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1】按照规定有权利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标准支付; 【3】若有拖欠工资也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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