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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一直外地,现己离婚多年,突然要求以随小孩户口为由,将户口迁入男方家里,有什么后患吗。我是珠海市,离婚的女方户口在外地,现以随小孩户口一起为名。要求调八男方家。可以吗

其他 2024-09-03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的意见,在各方出具同意更改的书面意见后,才能办理该项;
    3、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你好,需要请问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确定
  • 一般情况下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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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一直外地,现己离婚多年,突然要求以随小孩户口为由,将户口迁入男方家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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