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的鉴定标准包括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使人肢体或容貌损害,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具体的判刑情况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来决定,例如,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伤的鉴定需要准备委托书、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伤后就医病例材料、影像学资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轻伤的鉴定标准是基于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的,旨在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